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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4-25 18:52:03 作者: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西安石油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宋立军

成员:党伟、沈鸿雁、曹静杰、张凤奇、刘汉香、张莲美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对考生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受理考生申诉,公开有关信息。

2.博士招生督查组

组长:高黎

成员:王莹、姜英哲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视和检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优先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仍有剩余计划时,再以普通招考方式进行选拔。

硕博连读面向我校具有学士学位、以全国统一考试或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二、三年级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包含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普通招考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原则上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学科招生人数的20%,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信息函报确认或现场确认。未进行函报确认或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经研究生院复核通过后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有异议的,由学院通知考生限期补交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者,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符合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如有剩余计划)。

四、考试(考核)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复试考核在4月26日-27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1.外语水平考试

不满足“申请-考核”英语水平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达到学校划定分数线,方可进入复试环节。英语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考核专家组

学院根据申请人数成立考核专家组(申请人报考导师原则上须参加),每个专家组由7名及以上本学科教授组成(单数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2/3,专家组设组长和秘书各1名。

3.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学院负责组织,学院考核专家组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无记名赋分制进行定量评价。考核过程须真实、完整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基本素质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团队意识、学术兴趣以及身心素质等。基本素质考核不占复试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

英语水平测试包含外语听力及口语,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水平,参加面试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先用外语自我介绍5分钟,由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满分10分。

(3)专业基础

专业基础主要考查考生掌握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领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程度。测试范围为石油地质学、沉积岩石学、构造地质学、地震勘探、测井解释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技术前沿,由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测试时间10分钟,满分60分。

(4)综合能力

综合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全面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考生以PPT的方式如实介绍学习与学术背景(包括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在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及相关领域做过的研究工作、体现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方向和设想等(考生PPT介绍限6分钟以内)。测试时间10分钟,满分30分。

(二)普通招考

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复试由学院组织。

1.初试

初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25日。

初试科目:包括英语和2门业务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均为笔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方式按照“申请-考核”的考核方式执行。

五、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最终成绩低于60分、或2名及以上复试专家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考生总成绩=英语水平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二)普通招考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其中初试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3。

六、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按照“分类排队,分类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指标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取考生。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能力成绩依次比较,成绩高者优先。若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业务课一、业务课二顺序逐次比较,成绩高者优先。

2.如报考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受限,在充分征求拟录取考生意见的前提下,可在同一学科内调整导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确定导师,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下一名考生依序递补。

3.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政治审查表及体检报告单,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政治审查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秋季入学,应届硕士考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毕业后2周内转入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转入我校,并提交解约函(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定向单位和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招生计划分配

按照研究生院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学院根据博士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与经费、学术水平及导师本人意愿等要素为博士生导师分配招生指标。博士招生指标将向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倾斜,向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超过2名,首次招生不超过1名;副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超过1名。每名博士生导师在读博士生总数不超过8名。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限招1人,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3人。

八、违规处理

1.对复试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监督与公开

1.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回避制度。凡本年度有近亲属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不得参与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命题、阅卷、监考及复试等工作。

3.复试专家须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字,复试成绩任何人不得改动。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材料保存1年备查。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须关闭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有关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申诉电话:029-88382781

申诉地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地科楼220

九、联系方式

网址:http://zygc.xsy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795

电子邮箱:kyb@xsyu.edu.cn

地址: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地科楼213A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3日